6 技术性能指标


6.0.1 小型水电站技术改造后机组功率和机组效率,应符合下列规定:
    1 机组输出功率应达到技术改造设计要求。
    2 额定工况下机组效率不宜低于表6.0.1规定,并依据单机功率从高至低取值。
表6.0.1 额定工况下机组效率围
    3 冲击式水轮发电机组效率可适当降低。
6.0.2 机电设备配套应合理,技术改造部分的设备完好率应达到100%。
6.0.3 技术改造后,水轮机的噪声和振动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小型水轮机基本技术条件》GB/T21718的有关规定,发电机的噪声和振动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小型水轮发电机基本技术条件》GB/T27989的有关规定,机组摆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》GB/T8564的有关规定。
6.0.4 水轮机进水阀更新后的漏水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《小型水轮机进水阀门基本技术条件》SL696的有关规定。
6.0.5 导水叶更新后全关漏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小型水轮机基本技术条件》GB/T21718的有关规定。
6.0.6 水轮机空蚀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水轮机、蓄能泵和水泵水轮机空蚀评定 第1部分:反击式水轮机的空蚀评定》GB/T15469.1或《水斗式水轮机空蚀评定》GB/T19184的有关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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